11/28/2008

Tonight Is The Night

大半年前的某一天,迷笛银牙咬碎,暗自发誓说既然我不能……不能……和不能……。那么我要在三十岁之前做到两件事,第一是消灭脸上的包包,第二是减肥。时至今日,这两个目标都算是勉强过关。虽然革命尚未成功,同志仍需努力。


总得在生活中找些目标来活过。有的目标放弃了,就捡些过去不太在意的细枝末节来做,让自己好歹点成就感。回顾去年,以上两件就大概就是比较拿得出手的事情。:)但如果把回顾的视线拉长,不只是看这一年,而是从十几年前看起。倒竟然是对现在的自己很满意。


我很小的时候起,迷爸就老说我是需要个拐杖的人。因为我总是喜欢让他帮我检查作业。这个原因不重要,重要的是那个结论。一语成谏。自己一直都是严重的需要,而且倾向于依赖一个男人。迷爸,男朋友,暗恋对象、或者yy对象。他们是强的,我是弱的;他们是主动的,我是服从的;他们是指引的,我是跟随的;他们是老城的,我是烂漫的。而到了今天,这种被动的,软弱的,藤条般的心态终于从心底被拔除。

我追逐我喜欢的,我拒绝我厌恶的,但我还是温润的。不再想要依附其它人后,世界宽广,空气清冽;他人亦放松和愉悦。

对其它人事也同样。更多的开始叩问自己心底的声音,更多的依靠内心的力量成长。
但绝不是把自己与世人隔绝。自己站住了,与外界的交互反而更勇敢和镇定。


最后,以上的文字,喜欢的人可以解读成“记三十而立”。不喜欢的人可以解读成call me a bitch


再最后,提醒自己谨记:过犹不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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