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/21/2005

见证彼此的幸福

大学一起的朋友,还剩三个没结婚。啦啦啦,红红和迷笛。

啦啦啦和迷笛讨论过,怎么能勤俭节约的,找一个好的仪式,处理完这件人生大事。(毕竟李湘或者小S都是少数。)

大话上有朋友,要去教堂。咕咕的鸽子,音乐,红毯,白纱以及誓言。到真让人有些向往。可是回过头来看看,又觉得教会也变得越来越世俗了呢。即使是没有受洗的人,只要交钱,也是可以举行基督徒(还是天主教徒?对不起信教的同学,我无意轻薄。只是没有搞清楚)式的婚礼。当年蒋介石为了跟宋美玲玩这个,还专门跑去信教受洗了,他老人家如果知道现在这样,会不会哀号“时代不同了”。咦,跑题了。只是,教堂是需要挽着父亲的手臂,由父亲将自己交给新郎的吧。像我们这种,没办法实现的人,教堂里的意义似乎已经大大的打了折扣。

于是迷笛还是想去拍婚纱照。我是说,一张有啦啦啦,红红和迷笛的婚纱照。不要满背景飞着玫瑰的电脑合成照片。要油画的感觉,洛可可的风格就不错。她们在大大的休息室,有光束从落地的窗户射进来。红红在帮啦啦啦整理婚纱,迷笛在稍微靠后的地方浅笑,又似乎在神游。要用清新透明的笔触,让幸福弥漫整个画面,笼罩三个新娘。即使什么都没有,迷笛还是想要这样的一张婚纱照。

等到有一天,当夫妻不再相爱,朋友久不联系。至少还有它,让我们曾经见证彼此的幸福。


p.s.
回头去问问另外两个烂人的意见。但是根据我以往的经验,什么东西吧,你想得太美,就一定没办法得到。你看,我是一个很负面的人。

1 comment:

Anonymous said...

你们三个结婚好了,哈哈。